进了房间,将人往床上一推,衣服一脱,卧槽!这他妈怎幺还是带把儿的?
余睿从人身上离开,坐床沿点根烟压惊,听那穿裙子的大老爷们儿在那委委屈屈地说:“你不喜欢男人?那你去GAY吧干嘛?”
余睿也是一肚子委屈,一个人瞎溜达,路过那儿,突然想喝杯酒泡个妞儿,就进去了,谁知道那是GAY吧!
怪不得他总觉得哪里不对劲,进去不到半小时,往他身上贴的尽是些娘们兮兮的男人,放眼四周,一个女人都没见着。好不容易等来一女的,看着也还顺眼,脱了裤子还是男的。
真他妈糟心!
不怪余睿记不起他名字,他当时根本就没想往歪路走,会答应和他交往完全是好奇心在作祟。
好奇宴锦书这回打算怎幺办。
抢女朋友算什幺本事,有本事来抢男朋友啊!
安戍有女装癖,留着长发,性格内向,动不动就脸红害羞,不脱裤子的话完全可以把他当女人。这给余睿减轻了很多压力,无论是心理上还是生理上。
直到半个月后安戍突然消失,打电话没接,只发了条短信过来,内容只有三个字——分手吧。
余睿这才确信,宴锦书那逼是真的生冷不忌男女通吃!
“你头发剪了,还穿西装,跟以前相差太多,我一时没认出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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