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车厢内唯一一个知事不闹的孩子,魏洵被灌了几回,几日不食显然便被饿瘦了不少,之后那些歹人拿食物诱惑也是不理,给他的小灶全被掀翻在地,他高傲得很,谁也不理,直至有一个晚上,我半夜惊醒正巧发现那个小子正偷偷m0m0去捡他白日间踹翻的馒头…”璟书笑着摇了摇头,才继而道:
“后来我们便将那几个馒头分了,他洁癖得很,所以弄脏的皮自是我吃了,他便掰着吃内里软绵绵的芯。”
“他虽b我小两岁,可聪明得很。”男人眨眨眼,看向身旁一脸认真听故事的小姑娘,“他装作一脸学乖的模样,每日的饭都认认真真地吃,好不容易过了几日,我们却听见那群人交谈间说是过几日便要将他卖出去的消息,后来我才知道他纯属是为了逃跑……”
“于是在那日晚上,他拉着我终于逃了出去。”
“你…你之前没有想逃麽…?”酒意又一次翻滚,雩岑半伏在桌面上有些口齿不清地问道。
“逃…?”璟书摇摇头,“我这样的人,被卖了也许还更好,至少为奴为婢尚还有人给我口饭吃,所以那时我其实是被魏洵强拉着走的,此后还为此埋怨了他好几天。”
“魏洵那时以为自己终于得而回家,可惜我们问了好多人才发现,他的家乡远在繁邺…那是南乾的定都之地,远在数千里之外。”
“按理说他本不该被拐卖到如此远的地方,他的记忆明明只被人拐卖了不到一月,又怎能跑到北尹那么偏北的潼隼来?…日行千里,便只有顶天的道修才能做得到的事。”
“所…所以…兰锦他其实…嗝…”小姑娘晃晃悠悠打了个酒嗝,“…是被某个高阶道修拐卖的?”
“这个问题我想了许多年…基本可以确定。”男人修长的指尖一下下有规律地轻敲桌面,几乎与心跳声合上了拍。
“我与他流浪了三日。”
“白天满城晃荡,夜里便睡在城外早已废弃的破庙里,为了果腹,魏洵将他那一身华服都给当了去,可那时不知人心险恶,那几个铜板,只够我们两吃了两日的包子。”
“第三日晚上,魏洵实在饿得急了,也不知是破庙的哪个小叫花子挑了一嘴,他便与人打了起来,想去抢对方白日时偷来的烧J腿,然而他那个贵家公子的身板哪是对方的对手,不但没抢成,被人打了不说,那个小乞丐竟把他唯一不舍的项圈也给夺了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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