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泽安咽下一口芥蓝,为那个带点蔬菜苦味的味道又拧了拧眉毛,抬头对林霄挥挥手表示听到了。
林霄端着餐盘,在原地站了一秒,才离开桌子朝着残食台走去。他身后洪创磊嚷嚷着“霄哥我也吃完了,你等一等”,他却充耳不闻,笔直地走远了。
晚上练完篮球,简泽安让家里司机来接自己。回家的路上他打开手机刷朋友圈,就看到几个月也不发一条的程子琛居然发了新动态。
他一看,是张照片。
男生修长的手指握着一支黑色的钢笔,灯光打在笔身上,反射出一线锋芒,金色的笔尖雕花细致,笔尖下的白纸上落了个应该是刚写的字,程。笔画有力,自有一股风骨在内。
照片配文很简单,就三个字:很喜欢。
简泽安都没注意,自己在看到的刹那,便从嘴角开始,笑意一路蔓延到眉梢。
照片下面已经有不少共同的好友点赞了,还有人留了评论。大部分是夸笔好看的,也有夸字好看的,然后……还有夸手好看的。
好几个同班同学看了牌子都留言说土豪,但也有和程子琛简泽安同一个圈子比较熟的朋友问他为什么用这款。
黄桃:【这牌子实用性还行,不过哥你之前不是用万宝龙的猎·枪吗?论手感这个比不上吧?这根拿来收藏?但这牌子的钢笔收藏价值也不是很高。】
简泽安看到不由怔了一下。
“黄桃”真名是黄涛,程子琛的表弟。
简泽安看他这个意思,程子琛对钢笔是有些研究的,而且有习惯的品牌和系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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