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旭安住的地方离这边还挺远,倒了一遍地铁,又倒了一遍公交,下公交又走了十多分钟才到。

        这里是郊区的城农村,这里租住的人大多都是在城市底层混迹的人群。

        虽每家是单门独户,院子里却都盖了一圈私改加高楼,院子不足三十平,摆了一排自行车和小电驴,墙角还架着一堆破桌子烂板凳。

        头顶横七竖八地拉了很多晾衣绳,层层叠叠挂满了衣服床单等,采光极差。

        林枫刚跟着苏旭安从大门口进来,脑门上就被砸了几滴冰凉的水珠。

        他仰头一看,四楼挂的湿衣服正滴滴答答往下滴水,把三楼挂的床单都淋湿了一大坨。

        苏旭安抬头看了一眼,微微皱了皱眉,拽着林枫的衣袖往边上一拉,“靠边走。”

        转角的昏黄感应灯好像坏了,一直在闪,苏旭安跺了几次脚,直接把上下层的感应灯都跺亮了。

        两人借着微弱的光线,走上窄小的楼梯,苏旭安的房间在二楼的尽头。

        这本书里的男主苏旭安,上辈子是娱乐圈最低层混的草根群演,摸爬滚打十多年,才混到三线实力派。

        中间各种挣扎求存,作者只是一笔带过,书里是从苏旭安重生开始写的,从第一章开始,男主就金手指大开,救下叶瑞庭,抱上金大腿,一路开挂走上人生巅峰。

        林枫站在苏旭安身后,看着苏旭安拿出钥匙打开那扇斑驳的木门,心里有愧疚了。

        苏旭安在重生之前,混的真的挺差的,而自己还无意中抢了人家金大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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