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确实啊,要不然我们改天再来吧?”
“再说我们好像有相应的服饰广告吧?不能随便穿别的品牌呢。”
前面的话都被李梦龙自动忽略了,她们赚了那么多,偶尔浪费一些真的不过分的。
不过最后那说法还是要重视下的,人家品牌方给了代言费用的,根据合同的条款要履行合约嘛。
话说基本上服饰品类都会要求明星们私下不能穿其余品牌,当然只要是不被发到网上,多半也会睁一只眼闭一只眼的。
但都不用去怀疑的,这几个丫头去登山的话,一路上怎么可能会没有人拍照。
所以李梦龙立刻联系公司那边去查合同,毕竟少女们身上背着的代言太多了,她们自己都不记得。
她们此刻只是盼望自己给力一些,最好品牌再小一点,门店如果不在国内那就更完美了。
最终她们的愿望算是达成了一半吧,她们确实是背了相应类别的合同,但不是她们整体。
少女们中人气有高、有低,一个人的代言费用和全体也有着明显的差距。
所以一些考虑性价比的厂商更愿意选择少女们中单人或者几人来代言,当然公司这边往往也会尽力把少女们集体推过去。
具体到此刻而言,这个厂商请的代言人是允儿和徐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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