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比我过得还好。

        陈旻站在门口神色复杂,此时物产不丰,蓟县一个小县,哪怕是自己这个县令日常生活都有许多不便之处,可体验过这时代百姓的贫苦,让他肆无忌惮地挥霍享乐也做不出来,一切从简。

        他不知道的是,这番无意之举反倒让自己收获了不少美名,毕竟这个阶级分明的时代简朴的官吏太少了。甚至连带着陈胜,因着当日进蓟县未曾扰民,百姓们回想起来都积极的帮着宣传,县里南来北往的商人多,这一来二去的,起义军的名声越传越远,特别是有北地的乱象对比着,更是堪称正义之师。

        陈旻脱了鞋进屋,感受着脚下暄软,心仿佛在滴血,棉花要在几百年后引进推广,如今的毯子都是羊毛和丝絮一点点揉搓编制出来的,价值连城。他本来打算拿来送礼的,结果给猪用了。

        等凑近了看清后,陈旻微微皱眉,他怎么觉得,才几天时间,这四只猪就瘦了不少,在检查了食料之后方才明白原因。

        “你们给猪吃这个?”陈旻面无表情的指着碗里东西。

        下人们忐忑的点了点头。

        “胡闹!胡闹!外面的百姓平日里有豆渣麦饭吃就不错了,我府上的畜生却吃起细粮白面,我看你们好大的威风!”

        自打进入蓟县,陈旻还是头一次发这么大的火,在场众人纷纷噤若寒蝉。

        将负责此事的几个人都罚了遍后,陈旻让他们把猪送进猪圈,整日吃那么多细粮不消化,窝在室内还不通风,怎么可能不生病。

        被气得不轻,他索性出门透透气,武臣不在,府里没人敢跟着,只有梅香坚持在身边服侍。

        两人一前一后,看上去到像是普通富家公子与女婢。事实上,虽然在蓟县忙前忙后,可大部分百姓还是不知晓陈旻长什么样的,只知道自家令君年纪不大,主意却很多,并且给蓟县带来许多好的变化,之前的严刑酷法一扫而光。大家都很爱戴他,许多人日日祈祷,就盼着陈胜他们打进咸阳,然后把蓟县作为封国许给令君。

        外出闲逛是陈旻自打进蓟县以来最大的乐趣,此举不仅能让他感受大秦的风土人情,尽快融入这个时空,还能让他冷静下来。张良走的那天,陈旻一个人在城中转到天黑才回去。

        虽然表面上看着没什么,但只有他自己知道这件事对他打击有多么沉重。眼看就要改变一切,却在最后关头阴差阳错的功亏一篑,他甚至有种感觉,无论自己怎么努力,历史终究会回到原有的轨道上。

        陈胜依旧会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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