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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那种把女俘虏抓了关了,好好养着,一动不动,而后等战争告一段落,释放回去的做法,完全是伪善。

        那只能成为政务筹码,绝不应该将其看作是正确的做法。

        如今则不用,可以告诉她们,她们也可以算是联盟的女人了,若战争结束,可以留在联盟,帮联盟的男人生孩子,若战争不结束,她们则是俘虏,若战争失败,那就不用说了,爱咋地咋地吧,失败者是没有任何权利可以说的,这些女人或许还可以当作交换性命的筹码。

        而这样的条件开出后,还可以让大多数部落女俘虏安心下来,打消逃跑和反抗的念头。

        至于如今部落和联盟弄出来的一些军纪?

        张静涛就更不屑了,那能代替得了忠诚吗?

        法律和法规,从来不见得是合理,仅仅是对上层来说,那是正确的,对人性来说,那都未必是正确的。

        就如谁见过在一家人之中,还要定什么法律法规的吗?

        老妈说了算就结了,有人犯错了,大家族的各路小姐都一起来评评理就是,也叫做来审一下,连婶婶这样的称呼都是这么来的。

        在一家人中,老妈还给女儿订下复杂的法律条文,并且一切遵照这条文来处理和女儿的关系,这本身是一件大错特错的事。

        族,不过是更大的一个家。

        只是,武道之下,社会形态混乱不堪,才不得不用上了律法来是处理问题,但在族的模式下,其实是艮本不用律法的,人们是用讲道理来解决一切问题的。

        至于那些玩不到女俘虏的夜族战士,自然有那些解救下的联盟女俘虏照顾他们的性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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