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算了,还是先将放在嘴里的肉吃了再说,带我去那些来的印第安人那儿。”
最终,塞维利斯无奈地对小罗罗吩咐道。
他知道自己想要将那些菲菜全部吞下,还得再等上好几天了,其实他知道这些原始人行军的速度,其实已经算上是快的了,在世界意志的各方面开挂之下,这些原始人不用带粮草,道路更不用担心,只需要拿着自己的武器,轻轻松松的就能向这里赶来。
对比那些一天时间只能行进三十里的将统治者气得吐血的古代军队,他们一天至少行进了50里,以古代的交通情况来说,已经算得上是较快的了,更别说他们走的还是森林。
听完塞维利斯的话,小罗罗有些犹豫,她知道主人肯定是想将那些印第安人收复。
但。
他看了塞维利斯那庞大狰狞的体型,别的不说,白天之中他出了这片茂密的森林,隔着好几十里,那些印第安人放在山上的探子就能看到。
再加上塞维利斯这恐怖一看就知道不是什么好东西的可怕模样,那些印第安人二话不说就很可能跑路。
并且极有可能是分散突围,一个部落分成几十股的那种跑,身为印第安人部落的一员,那些家伙是什么德行?她可是一清二楚。
见到好处,一个个拼命的向前跑,见到有威胁他们的危险,说跑的比兔子快都是低估他们了。
干啥啥不行?吃饭第1名说的就是他们。
“主人,我觉得您应该晚上的时候去收服他们。”
小罗罗小心的提议道。
内容未完,下一页继续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