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出他所料,这次黄易寄来的信又是为了双方合作一事。
此前,他一直很犹豫,所以一直拖着没有给对方回信。
如今黄易又为了这事寄信过来,显然是不愿意放弃与他合作。
“选第一种合作方式还是第二种呢?或者干脆拒绝他?”
贺云捏着手中的信件,不禁自言自语了一句。
“还是选第二种吧!不过合作可以,但新书至少也得是明年下半年才能考虑创作了。”
贺云最后还是选择了以版税入股的方式。
这毕竟是一个难得的机会,如果错过了,确实太可惜了。
何况,以两本书的版税换取出版社百分之十的股权,这笔交易还是比较可观的。
而且,这两本书的版权依旧还在他的手上,并不属于出版社,属于出版社的只有这两本书的繁体出版权。
也就是说,包括影视改编版权在内的其他所有权,仍旧是属于贺云的。
除此之外,合作之中还有一点对于贺云是极为有利的。
那就是这两本书只要能够帮助出版社赚取到二十万港元,合作协议就可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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