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从笔记本中,拿出一张泛黄的信纸,道:“你给我写过一本诗集,这是我这辈子收到的最珍贵的礼物,我尝试着写了一首想回给你,一直没有勇气拿给你,今天我想读给你听。”

        沈归想起前世的青春年华,那真叫一个碌碌无为,不是忙着给美女写纸条,就是写信,甚至有精力写整本诗集。

        发、春就发、春吧,主动点不行吗,非要装深沉。

        装着装着,心中的爱情鸟一去不复返。

        好气又好笑。

        可谁在年少时,没干过些幼稚的事情呢。

        不幼稚,怎称得上青春。

        蓝芬芬接着道:“写得不好,你不许笑我,我当时真的以为我们一辈子就是蓝颜知己,所以这首诗叫蓝颜知己。”

        沈归正襟危坐道:“洗耳恭听,我怎么会笑你,要笑也笑自己当初太傻。”

        蓝芬芬道:“其实怪我,再勇敢一点点,倒追你的话,我们也许早就在一起了,还害你苦了二十年。男追女,隔重山;女追男,隔层纱的道理,我明明知道的。”

        沈归搂着她的腰,头埋进她胸口,道:“好了,失去后再拥有更显珍贵,我们不展开自我批评了,我还等着你读诗啊。”

        蓝芬芬索性将他的头按在胸口上,以免让他看到自己娇羞的表情。

        沈归听着她砰砰的心跳声,比任何乐章都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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