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家的路上我开着车,路过那家夜市的街口,没有进去,看了一眼,那一眼也被我记在今天的账上,今天的账目全是这种说不清科目的条目。到家的电梯里我看了一眼镜子,镜子里的人看起来毫发无损,头发整齐,眼神正常,谁都看不出这个人今天被一句话拆掉了三个月的工程,外表和内里的施工进度差,我大概是全公司做得最好的。
他记得那个动作,意味着那个距离从来不是我想象的那个距离,意味着他一直能看到我在做什么,而我以为自己是不被看见的。
我现在坐在床上,这是今天第一次打开这本日记,平时我睡前写,今天是下班到家之后第一时间就打开了,鞋只脱了一只,外套还在身上,包扔在门口,我从衣柜第二层的毛衣底下把它挖出来的时候动作很急,急得不像去拿一个本子,像去拿药。我坐着,手机在手里,那件事还在脑子里,我在努力不想它,但它在,就是在,我没有办法。
那个戒尺的声音,那个声音是脆的。
我不应该记得那么清楚。
脆的,干净的,在他的办公室里回响一下就消散了,那个声音我现在在床上可以清楚地回想,我不需要刻意回想,它自己就出来了,那是三个月前的声音,三个月了,我还清楚地记得它的音色,就像那个声音被刻在某个地方了,那个地方我没有办法清除它。
我试过用别的声音盖它,音乐,白噪音,播客,都盖不住,不是音量的问题,它不走耳朵。
三个月是什么概念,我上一份工作干满三个月的时候连各部门的名字都没记全,在这里三个月,我记住了一个声音的音色,两份记忆的画质差距我不做评论。
林染说我是斯德哥尔摩,我说去你的,她说那你喜欢他吗,我说不喜欢,她说那你恨他吗,我想了三秒,我说,反正不是恨。
反正不是恨。
那是我说的话,我说了,那是真的,我确认了三秒,是真的,不是恨,那个感觉不是恨,恨是什么我知道,那个感觉跟恨没有关系,那个感觉是另一种东西,那种东西我现在不想给它起名字,起了名字就变成真的了,没有名字的东西可以继续假装不存在。
我合上日记,把那些话看了一遍,再合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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