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足够。”
温未曦收好父亲写给自己的信,又打开第二封。
信中不是叙述。
而是一份详细的自陈书。
开头便写道:
“承平十九年五月十二日,臣温庭岳奉首辅谢端衡口谕,将原定发往澄州南仓之七船军粮,暂存谢氏西库。”
“口谕无中书盖印,臣明知不合规制,仍予执行。”
温未曦指尖收紧。
父亲确实亲自下令,把七船军粮运入谢府西库。
并非被人完全伪造。
他承认自己明知程序违法,仍然照做。
信中写明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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