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封写着“交大理寺”。
第三封则没有收信人,只在封口处盖着温庭岳的私印。
私印完整。
与军粮案卷宗中的签押能够互相印证。
温未曦先打开写给自己的那封。
信纸已经泛h。
字迹却依然清晰。
“未曦吾nV。”
仅仅四个字,便让她手指微微发颤。
这不是写给姜晚的信。
是写给真正的温未曦。
可如今能够读到它的人,只剩下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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