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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汤倩穿着碎花裙,戴着头巾,在田野里拍了很多照片,每一张出片的照片都是林之珩为她拍的。

        拍完,两人请路人拍了几张合照。男俊女美,特别般配。

        汤倩现在名气很大,走到哪儿都有人认出来,其实有点影响游玩,但是林之珩全程没有任何不耐,他挎着相机、背着汤倩的包站在一旁,目光落在跟路人合影的汤倩身上,眼里装满了欣赏。

        他喜欢这样发光、发亮的汤倩,并且希望她在这条路上越走越远。

        这八个月里,他终于明白了真正意义上的爱是什么——

        是理解、包容、欣赏,是常觉亏欠,更是赤诚相见。

        汤倩跟路人合完影,回头瞧见林之珩站在两米之外,一手握着相机,一手提着她的包包,目光平和、缱绻地看着她的样子,汤倩的心立马柔软了。

        她不好意思地跑到林之珩身边,小声说着对不起,“不好意思啊,我没想到会撞见这么多人。”

        “等久了吧,我请你吃饭?”

        她知道的,知道林之珩最讨厌跟一些没必要的人浪费时间,也讨厌暴露在聚光灯下,更讨厌在众目睽睽下凑热闹。

        她也没想到,这次会碰到这么多认出她的人。

        林之珩察觉到汤倩的愧疚,抬抬下巴,表情淡定地回复:“没等多久。看你跟路人合影还挺有意思。”

        汤倩啊了声,一脸不解:“哪里有意思?”

        林之珩想起她最开始那几年的遭遇,满眼心疼道:“喜欢你的人越来越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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