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他们愿意去送死,那简直就是天方夜谭,是个人都不会相信,所以一开始陈奈以为这件事有点难度。

        然而,在听到地精遗迹和地精科技之后,尽管明知道很危险,自己的小命一下子就会保不住,但这些怕死的地精,还是一个个举起手,表示愿意去送死。

        原因无他,因为地精帝国,是每一个地精的荣耀。

        尽管他们现在学的是药剂学,但他们始终没有忘记,地精科技才是他们的本命,这是刻进dna里面的传承。

        所以知道自己有机会,去见识一下地精帝国时代的科技,即使有生命危险,他们也依旧会义无反顾的去,一个个争先恐后者去送死,脸上还带着一脸狂热以及兴奋。

        他们的心态陈奈是无法理解的,为什么他们会那么的兴奋和高兴呢,送死可是一件很残忍的事情,实在无法理解他们的想法。

        这也怪不得陈奈,因为陈奈是生活在和平时代,没有经历过苦难,民族在最落魄受尽欺辱的时候,所以他无法理解那种为了荣耀,为了崛起而付出一切的心情。

        因为和平,所以惜命。

        因为平凡而没有成功,陈奈不曾获得过荣耀,自然也不懂得荣耀,是值得用生命去守护的东西。

        不过既然他们很乐意去送死,这倒是陈奈很乐意看到的事情,只是人数真的不用那么多,多了的话那都是累赘。

        “就选十个人,再多就没必要了。”

        “好的,猫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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