俞小凡:犯七宗罪之懒惰,连续三日不事生产。
判决:火刑。
建议:燃做灯芯。
容徽眉头一簇,“三日不事生产就要被判做懒惰处以极刑?”
俞小凡从灯芯里看着一脸疑惑的琉璃宝尊,急切道:“不是这样的,不是我故意不事生产,几日前我上山打猎被厉鬼抓伤,躺在床上卧床不起三日,这份判决我不服!”
给容徽解惑的那人冷笑,“光明城不养懒惰之辈,三日不事生产不是懒惰是什么,就是因为你们这种人偷奸耍滑坏了芯子,光明城不是藏污纳垢的地方,在你之前两日不事生产的人,被捏作灯芯的没有百万也有十万,你凭什么想开先河?!”
那人越说越生气,愤怒的面容扭曲,仿佛俞小凡与他有杀父之仇。
俞小凡颓然跌坐在灯芯内,歇斯底里的哭起来。
容徽让那人给她看看他的河灯。
里面本做成灯芯的是一个少妇,因为放纵自己的**,只重视**的满足,忽略心灵的沟通交流,没有顾及丈夫的感受而被告上衙门,成为灯芯。
容徽捞起几个河里燃灭的灯,犯的都是小错误。
比如和邻居争吵,比如和人斗殴,多吃了一碗饭云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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