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性,比起当年的刘小玲,陆君仪对这些并不抵触。
或许,这就是大家闺秀跟暴发户的区别。
在刘小玲看来,我们家有钱的那段日子,出入只能去星级饭店,否则都配不上她的身份。
我跟周信在这里小聚的时候,她很少参加。
在她看来,这里的一切都不如星级饭店。
就好像一些海外留学归来的留学生,觉得国内的空气都不如他们国外清新一样。
两分钟后,一个年轻人朝我走来。
他身高一米八,留着平头,穿着一身便宜的T恤和牛仔裤。
眼睛不大,但炯炯有神,五官分明,小麦色的皮肤看起来健康、干练。
手臂上还纹着他前女友的名字。当年他纹的时候我就说过他会后悔。
结果果然不出一年,他就跟女朋友分手了,至今也没有找到合适的。
没错,来者正是我的发小周信了。
自从我公司破产之后,我跟他也就见过两次,还都是他主动找我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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